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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第4點附件2,修正發布,自115年1月1日生效。

主旨: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第4點附件2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8日以臺教會(三)字第1144400283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旨揭要點修正自115年1月1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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