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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重申國內出差報支交通費相關規定,請查照。

主旨: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重申國內出差報支交通費相關規定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1年11月7日主預社字第1110103472號函(附原函影本)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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